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和引领我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根据《关于开展第九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我院 “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评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4日-2023年3月19日。
三、评选对象: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四、奖项设置: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设6类奖项:“水利之星”、“社区党员之星”、“学术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星级文明宿舍”,每类奖项设1名标兵奖以及提名奖若干,分别奖励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或集体。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水利之星
授予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科研、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
授予在学习生活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学生;申请学生需为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学术之星
授予在学术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申请学生需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4.自强之星
授予自立自强的优秀模范学生;申请学生需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各种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
5.文体之星
授予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才华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积极参加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或文化艺术活动中成绩突出。
6.星级文明宿舍
授予在内务管理、宿舍文化建设表现优异的学生宿舍;申请宿舍需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六、评选流程:
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水利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将通过个人申请、材料评审、候选人名单公示、网络投票(包括易班投票和青年之声发布)、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六个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3月4日-3月9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请,水利之星和其他奖项可以同时申请,但不同时获奖;其他项奖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2、材料评审(3月10日)学院据参赛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3、易班投票和青年之声发布(3月10日-3月13日)学院组织全院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候选人发布青年之声。
4、现场答辩 学院组织开展各奖项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6、结果公示 对根据答辩会以及网络投票评选出各个奖项的标兵奖与提名奖的获奖名单进行院网公示和院内表彰。其中水利之星标兵奖将代表学院参评学校“华农之星”。
七、评选材料:
申评学生必须认真准备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水利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申报表(个人)》或《水利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申报表(集体)》、《水利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下载)
申请者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提交:以上电子版材料(包括评选申报表、评选申报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3月9日(周四)中午12:00前打包压缩后以“申报奖项-姓名/宿舍号-电子版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924922306@qq.com
(例:学术之星-王小明-电子版材料)
申报个人奖项须提供附件1、附件2、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JPG格式);
申报星级文明宿舍须提供附件3、附件4、附件5、相关证明材料及宿舍成员近期生活照6张(其中2张为宿舍全体成员合影,其余4张为宿舍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JPG格式)。
收到自动回复则为成功发送,若没收到自动回复请核实后再发。
2、纸质版材料提交:请申报的同学或集体将评选申报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在3月9日中午12:30-13:30交至院办一楼心语活动室。
申报个人奖项须提供附件1、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星级文明宿舍须提供附件3、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