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廖昊轩等11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930

   经学院2023年12月14日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发现我院华山区20栋3126宿舍存在安全问题,经核实,廖昊轩等11名同学存在宿舍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宿舍号

安全问题

涉及学生

20-312

电煮锅

廖昊轩202228110312

21-203

电煮锅

张梓轩202328110128

21-602

电煮锅

李志文202328110514

22-404

电煮锅

李丰颖202028110610

24-313

电煮锅

刘炜烨201928210214

刘庚鸿201928210213

林瑞麟201928210212

24-611

电冰箱

王志涛202128110223

沈友康202128110222

沈锦凯202128110221

202128110219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禁止在公寓区内生明火、煮食,禁止在公寓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以上同学已违反相关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廖昊轩等11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高宿舍安全用电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通报。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