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2024年2月29日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发现我院华山区21栋409、4栋102宿舍存在安全问题,经核实,林全盛等学生存在在宿舍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宿舍号 | 存在问题 | 涉及学生 |
1 | 21-409 | 有电磁炉 | 21级土木5班: 林全盛(202114410213) 方春(202116310107) 21级土木6班: 孔鸿英(202014610210) |
2 | 4-102 | 有电煮锅 | 19级建筑2班: 张文静(201913110127) 温逸菲(201928210221) 彭卓婷(201928210218) 彭懿(201928210217) 黄海欣(201928210206) |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19】65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禁止在公寓区内生明火、煮食,禁止在公寓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以上同学已违反相关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林全盛等学生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提高宿舍安全用电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通报。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