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决定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院内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华农之星”、“华农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华农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人);“华农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
学院将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候选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至2023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至2023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1.学院评选及推荐((3月7日至14日)。报名学生请在3月14日17:30前,将附件1、2纸质版交至院办204室,附件1、2电子版及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现场答辩(3月18日)。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3月19日)。根据综合表现排名,拟定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