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
3、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团龄2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与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参加过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挑战杯”等竞赛优先。2023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上两学期无挂科;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2、优秀共青团干(团支书):
参评条件: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外,需担任团支书不少于1年;带领所在团支部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的作用,智慧团建业务响应率高;团支部获院级及以上官方表彰优先。
3、优秀共青团干:
参评条件: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外,需担任学院团委、团支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不少于1年;带领所在团组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基层共青团的先进性作用,具有较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团结带领全体团员青年的作用,智慧团建业务响应率高;所在团组织获院级及以上官方表彰优先。
4、红旗团支部:
参评条件:成立满1年;“两制”完成率100%;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在学院《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学风良好,不及格学生比例低;积极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曾获得院级及以上集体荣誉优先。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各基层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申报对象是否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进行广泛听取意见,对拟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符合条件的在组织内公示后才可向学院团委推荐。
2、规范填写,按时报送。
申报人需将相关申报表和汇总表提交给团支部,团支部汇总打包好并以“团支部名称+评选资料”命名,于8月31日晚24:00前发往邮箱shuilizuzhibu2023@163.com。逾期或不正确上报所有相关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注:本学年已获评校级相应表彰的同学不再参与学院评选;在本次评选中不重复表彰,如获评学院优秀学生骨干的,不再表彰优秀共青团员)。
附件1-2023-2024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2-2023-2024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团支书”申报表.doc
附件3-2023-2024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4-2023-2024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5-2023-2024年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共青团评优汇总表.xlsx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