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我院决定开展2025年院级“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水利之星”“社区党员之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其中,“水利之星”“社区党员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其他类别奖项本科生、研究生共1人。获奖人选将推荐参加学校评选。
(二)集体奖:2个,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各1个。获奖班集体和宿舍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
学院将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水利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一)个人申请及材料报送。报名请填好附件1,按相应附件要求撰写事迹材料。请于3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打包发至邮箱3360855918@qq.com。邮件命名格式:“XX之星+XX级XX专业XX班级XX同学”,如不按格式命名或逾期发送,将不予受理。
(二)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三)获奖结果公示。学院根据评分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示1个工作日。
(四)学院将推荐获奖个人、班集体、宿舍代表学院参加学校评选。
联系人:学院学工办
联系方式:020-85282190。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