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258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认定为“不困难”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因突发变故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学生。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已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原则上不进行重新认定,若确实有突发原因致困,可联系年级辅导员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按年级报给学院考虑进行动态调整。)

参加本次认定须在系统提交新的申请,请勿在上次申请的数据进行修改和提交。

  二、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5年3月26日至31日)

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学工门户https://xgxt.scau.edu.cn/xgxt/#/affairs/copyAllAffairs?id=xgdt,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理,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中各类“家庭情况”所对应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二)学院审核(2025年4月1日至8日)

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提交学院副书记复审。

年级学生监督小组在年级审核期间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学院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本年级师生公布监督情况。

三、其他说明

  1.学校和学院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本科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其助学金资格不等同于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申请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须按照普通同学标准,在2024-2025学年秋季或春季学期认定为一般困难、困难或特别困难等级。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2190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