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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8浏览次数:10

各本科生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包含2024-2025春季学期转专业转入我院学生)。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我院拟推荐6人至学校评审

四、申请条件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5,电子版)。

(3)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按照“20xx级+专业+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格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shuiliyglz@163.com,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5日20:00,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8日-11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公示。

3.学校评审与公示: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除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回。

2.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联系。

3.申请者须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可信且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林老师(2021级建筑学)、张老师(2022级)、梁老师(2023级)、肖老师(2024级);

联系方式:020-85282190;

联系地址: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15办公室。

附件1-5.zip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