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等通知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2024级研究生评选
1.评选名额
2023级、2024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2人、博士0人。
2.评选要求
评选要求及申请材料详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3.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楼215室辅导员处,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以及参评的佐证材料(要求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公示,并报学校学工部(研工部)。
二、2025级研究生评选
1.评选名额
我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上限人数,以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2025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5)为准。其中,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5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非名单内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我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最多可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为博士1人、硕士1人。
2.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3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楼215室辅导员处。材料如下:
电子版:《2025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5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2)学院审核。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并向学工部(研工部)报送推荐名单。
三、评选架构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叶晖有、齐龙
副组长:黄慧娟、张巍
组员:韦未、叶可可、张玉成、林杰斯、杨泽伟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小组
组长:林杰斯
副组长:杨泽伟、朱俊毅、冯鹏
组员:宗曦冉、宋仁越、周文涛、蒋旭、周国锋、陈继敏、胡燚千
四、相关说明
1.2025级硕博连读生,统一按2025级博士生身份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所有评选材料需要按时提交,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
3.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评选材料电子版分类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2825973077@qq.com,邮件、文件命名格式:“国奖+姓名+学号”。纸质版材料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签字、盖章后再提交。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