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等通知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级、2024级、2025级博士研究生及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评选
1.评选名额
2023级、2024级、2025级博士研究生0人,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3人。
2.评选要求
评选要求及申请材料详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3.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23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楼215室辅导员处,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6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以及参评的佐证材料(要求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公示,并报送学校。
二、2026级研究生评选
1.评选名额
我院2026级研究生新生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上限人数,以《2026年各学院研究生新生参评国奖可推荐人数》(附件5)为准。我院2026级研究生新生最多可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为博士1人、硕士1人。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如在硕士阶段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参评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附件3:2026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
2.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23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院楼215室辅导员处。材料如下:
电子版:《2026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6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2026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
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2026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附件7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表格信息顺序放置)。
(2)学院推荐。学院对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进行审核,并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学院上报候选人不得超过附件5的名额上限,由学校择优遴选确定最终获奖人员。
三、评选架构
1.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叶晖有、齐龙
副组长:黄慧娟、张巍
组员:韦未、叶可可、何春保、张丹、张轩国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小组
组长:张丹
副组长:陈继敏、陈籽伊、张轩国
组员:任绍杰、蒋旭、苏浩、张昉忻、蒋雨彤、陈奕丽
四、相关说明
1.2026级硕博连读生,统一按2026级博士生身份参与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所有评选材料需要按时提交,逾期提交的视为无效。
3.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评选材料电子版分类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2306555095@qq.com,邮件、文件命名格式:“国奖+姓名+学号”。纸质版材料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签字后再提交。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