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我校将举办首届“资助育人文化节”系列活动。2019助梦扬帆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推选工作为此次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的意义

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自主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是当前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资助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拓展他们的眼界、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是国家共享发展理念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种的新体现方式。项目的实施将会在我省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发他们全面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高校资助育人的新模式。

二、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3.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 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6. 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

7.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二)学院评选上报

各学院推荐一名学生上报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讨论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拟定一名上报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协助指导学生办理好因私普通护照。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各普通高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按照目前我国构建的以政府投入为主、高校落实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本项目资助经费将采取以省教育厅为主,学校积极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由学校从奖助学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中负责资助补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学院要从落实教育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研学项目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积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我校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各学院要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推荐工作。

(二)面试选拔

助学管理中心初审材料后,将组织安排面试环节,面试评委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面试分为自我展示环节,自我展示时长不超过3分钟。参加面试同学重点先英文进行自我介绍,然后围绕道德品质、学术成果、外语水平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展示。最终结果综合评委打分结果,得分最高者作为此次项目推荐人。具体面试时间待定。

请各学院通知推荐学生同时填好并提交《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附件1)、《2019年“助梦扬帆”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参评推荐表》(附件2),按上述要求准备好面试。

(三)按时报送材料

因出国研学项目涉及到学生资料准备、签证、培训等相关事项,时间较为紧迫,各位需要申请的同学请务必于49日晚上8点前将《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附件1)、《2019年“助梦扬帆”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参评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上交到阳光励志服务中心处(联系人:张人双同学:15813328476)。同时电子版发送邮箱1249399135@qq.com

  

附件1: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xls

2:2019年“助梦扬帆”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参评推荐表.doc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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